尊敬的患者及家属:为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环境与质量,我院门诊楼自即日起实施内部升级改造。改造期间,新建综合救治楼(12号楼,位于原门诊南侧)将作为过渡门诊承担诊疗工作。目前,我院正全面优化就诊路线与流程,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过渡门诊安排
地址:综合救治楼(12号楼)
启用时间: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底
二、部分科室特殊安排
1.原门诊楼就诊科室:神经内科、耳鼻咽喉-头颈外科、口腔内科、口腔颌面外科、口腔修复科、口腔正畸科门诊仍在原门诊楼所在区域正常开诊,不受搬迁影响。
内分泌科门诊搬迁至原门诊楼5层A区。
2.搬迁其他楼科室:
精神卫生科门诊搬迁至2号楼三层;
心血管内科门诊搬迁至3号楼一层;
肝胆外科门诊搬迁至11号楼一层;
方便门诊搬迁至8号楼一层;
医保门诊搬迁至1号楼一层;
皮肤性病科门诊全部搬迁至前进院区;
请就诊患者留意。
三、温馨提示
1.科室指引:各科室具体分布已通过院内指示牌,并配备工作人员现场引导,方便您快速抵达目标科室。
2.通行建议:为缓解电梯运行压力,减少等候时间,建议前往4层及以下楼层就诊的患者及家属优先选择楼梯通行;前往4层以上区域乘坐电梯时,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,有序排队,按照单双号电梯乘坐,并妥善保管个人财物。
3.咨询服务:如有疑问,可随时咨询门诊大厅服务台工作人员,或拨打咨询电话0351-4639766进行提前咨询。
我院将持续优化服务流程,全力保障您的就诊需求与体验。感谢您的理解、支持与配合!

供稿:宣传部 刘腊梅
制作:张文华
复审复校:温晓丽
终审终校:程红
发布:董希秀